市公安消防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市政府审议通过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公布,并宣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会上,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对市民关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来源、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目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主要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不善、损毁严重,留下隐患;二是消防意识淡薄、制度落实不严格。针对这些情况,消防总队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来源将有保障。《规定》里明确了特殊情况下维修费用来源:即发生“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发生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或者不及时维修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情形,可以申请使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